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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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天通瑞宏)
【裁判要旨】1.就控股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公司能否增资扩股而言,如果没有改变原股东对公司的控股关系,新股东投资入股,增加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原股东所持股权价值还会增加,反而对原股东有利,这没有必要对其进行限制。但是,如果增资扩股决议的结果是原股东丧失了对公司的控股权,则决议的效力不得对抗申请人。2.在一人公司的股东的股权被全部冻结,申请人申请冻结的目的是被执行人向其回转股权的情况下,对公司增资扩股的表决权是否可以行使,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以其行使是否实质损害原股东的利益为标准,该利益既包括原股东所持股份的实际价值,也包括原股东对公司的控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