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业主权利,业主权利包括: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
权利业主委员会有以下这些权利: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业主的权利是非常多的,而业主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享有业主权利,此外,文中还介绍到业主委员会所拥有的权利。
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我们律师365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以上就是邓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哪些人员享有业主权利,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13667.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