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一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二、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
(1)涉及共有财产,如多人共有财产的确权。
分割纠纷以及因共有财产权与他人发生争议的纠纷,全体共有人均应参加诉讼。
(2)涉及个人合伙。
三人以上的个人合伙(包括人伙、退伙、散伙)纠纷以及合伙人因合伙经营与他人发生争议的纠纷,都是必要的共同诉讼。
(3)涉及代理关系。
凡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并与他人发生争议的,应将代理双方列为共同诉讼人。
(4)涉及担保关系。
债务人在保证期间内来履行义务,债权人生张权利的,法院应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但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或仅起诉保证人,且保证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人负连带责任的除外)。
(5)涉及承发包关系。
债权人请求偿还承发包期间的欠款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就成为共同被告。
(6)涉及多人继承。
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争遗产所形成的纠纷,全体继承人均应参加诉讼。
(7)涉及共同赡养、扶养、托养和收养。
由此而产生的诉讼。
应由共同权利人或共同义务人一同起诉或应诉。
涉及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所以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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