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合同违约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
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
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
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
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变更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构成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郭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变更后可否要求违约责任》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14042.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