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可以申请公司解散,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持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没提前通知员工可以解散吗
公司股东有权自主决定何时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有权作出解散的决定,只要公司的解散决议征得多数股东同意的,就可以进入公司解散程序了。
这通不通知员工没有关系,因为公司是股东依法设立的,属于股东所有的,公司股东有权决定是否解散公司,有权决定在什么时候解散公司,而公司员工对股东决议解散公司,是不可以提出异议的,这就无需通知员工了。
但是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的,应该向公司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满足以下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A公司要解散,张三已工作了3年7个月的,A公司应该向张三支付4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突然宣布解散时,或公司宣布解散时,员工属于工伤、“三期”女职工的,一般都可以要求获得一定额外的经济补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全部股权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以申请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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