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导读:建筑工程进行结算是需要开工施工合同,施工图,地质勘验的报告,招标的文件,招标过程中的数据文件,设计变更的资料,现场材料的签证单,材料的审批报价单,结算资料以及承诺书。

一、建筑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在工程进行结算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以及其附件或者法定协议书;

2、补充协议;

3、施工图以及竣工图,有地勘报告的得出具地勘报告;

4、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以及能够实施安全施工的证明;

5、招标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文件;

6、隐蔽资料;

7、设计变更资料;

8、相关联系单;

9、现场材料签证单以及材料审批单价;

10、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或者会影响工程结算的通知文件;

11、结算资料以及承诺书。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形式有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

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

(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施工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所以,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适宜采取招标方式签订。

(二)施工合同主体,在签订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施工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施工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施工的资格。

(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

(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

(4)承包人的信誉。

(5)承包人的建设施工经验。

(三)建设施工总包与分包

建筑工程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之后签订施工合同,另一种是招标的方式签订合同,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来确定施工单位,中标的公司需要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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