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在失业前缴纳满一年的失业保险费,并且失业的原因是非本人意愿的,劳动者还需要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
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首要劳动者在失业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劳动者不是因为自己意愿离职的,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还有求职要求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读者好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律师365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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