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提出执行异议不需要律师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原告诉申请人纠纷一案,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文书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贵院依据(文书号)裁定书对申请人采取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1、裁定中止执行(文书号)裁定书
2、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文书号)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1、
2、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某市人民法院申请人:
年月日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所以申请执行异议不需要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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