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名誉权如何索赔精神损失费?
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失费可以和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失费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精神损失费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精神损失费赔偿争议的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四、精神损失费赔偿争议的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五、精神损失费赔偿争议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过如何索赔精神损失费,但是索赔精神损失费的方法肯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即便对方存在侵权行为,如果用违法的方式索赔,被侵权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张精神损失费的,被侵权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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