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死亡,婚姻关系是不能自动解除的,需要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该自然人死亡,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才能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二、被宣告死亡的人死亡日期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死亡日期一般为判决作出之日,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致使下落不明从而宣告死亡的,死亡日期为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自然人的死亡会给夫妻另一方造成沉重的打击,也会对婚姻关系造成影响,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所以自然人死亡不会使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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