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申请公证后,公证机构依法出具公证书的,能证明房屋买卖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有相反证据推翻该公证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
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所以房屋买卖经公证后买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但有相反证据推翻该公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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