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例如出现未通知债务人、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等情形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务转让条件
1、转让的债务需为合法有效的债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为非法的债务当然是不允许转让的。
2、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专属于自身的债务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完成,因而不能进行转让,比如基于债务人的表演义务形成的债务即不能转移。
3、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这是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合同中的权利,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并不会对债务人履行义务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不符合条件的,例如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未通知债务人等,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以上就是何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债务人如何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债务转让条件》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17774.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