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行政强制措施
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哪些
1、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主要有:
(1)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2)执行罚,最典型的如滞纳金。
(3)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
(4)财产强制,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等。
(5)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
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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