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注册商标转让后能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转让时,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的,是不能申请撤回的,如果在作出裁决明,是有机会撤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相应的事宜。
转让人和受让人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
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形式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
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
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不当注册商标转让后能撤销,商标转让时,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的,是不能申请撤回的,如果在作出裁决明,是有机会撤回的,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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