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出庭作证,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主要看对方当事人意见情况。对于应该出庭的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如果对方对该证据不予质证的,则该证人的证言不会被法院采信;
如果对方同意质证的,则需要根据具体内容由法院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力。《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证人不愿意出庭怎么办
首先,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种是针对必须出庭的证人而言的。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其次,对证人实行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证人和其近亲属采取特别保护:
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最后,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要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包括:
误工费;
交通费;
外地证人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无固定工资收入人的劳动收入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综上可以知道,不想出庭作证的情况,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主要看对方当事人意见情况。
如果当事人愿意采用这种模式,就是可以的,如果不同意,则不会存在证据效力,如果还有不明白的,或者想要了解的,可以在线咨询一下律师365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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