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知识产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即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的赔偿额,即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四)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是什么?
(一)网上侵略著作权首要方法
凡未经著作权人答应,有不符合法律规则的条件,私行使用受《著作权法》维护的著作的行为,即为侵略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
1、对其他网页内容彻底仿制;
2、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正,但依然严峻危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3、侵权人经过技能手法盗取其他网站的数据,不合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相同的网站,严峻侵略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依然进行出售,或许使用注册商标用于产品、产品的包装、广告宣扬或许展览本身产品。
网上侵略商标权首要方法跟着信息技能的开展,网络出售也成为买卖的手法之一,在网络买卖中,了解网络产品的仅有途径就是阅读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扬一般难以辨别真假,而关于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依然进行出售,或许使用注册商标用于产品、产品的包装、广告宣扬或许展览本身产品,即以移花接木的行为用来添加自己的经营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体现。
(三)网上侵略专利权首要方法互联网上侵略专利权首要有下列四种体现行为:
1、未经答应,在其制作或许出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示别人专利号的;
2、未经答应,在广告或许其他宣扬材料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触及的技能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能的;
3、未经答应,在合同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触及的技能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能的;
4、假造或许变造别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许专利申请文件的。
其实知识产权是一种概括性权利,在知识产权中还包含专利权、商标权以及著作权,无论行为人侵害的是何种权利,只要是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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