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的三金包括在彩礼钱内吗

导读:看具体三金给予的时间:如果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自愿无偿赠与女方三金首饰,符合赠与合同的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的特点,此时,三金不属于彩礼范围,是一种无条件的赠与。如果是按照本地的风俗习惯,为达到缔结婚姻的目的,男方购买三金等首饰赠与女方,这种情形下的赠与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三金属于彩礼的范围。

一、结婚给的三金包括在彩礼钱内吗

看具体三金给予的时间:如果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自愿无偿赠与女方三金首饰,符合赠与合同的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的特点,此时,三金不属于彩礼范围,是一种无条件的赠与。如果是按照本地的风俗习惯,为达到缔结婚姻的目的,男方购买三金等首饰赠与女方,这种情形下的赠与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三金属于彩礼的范围。

彩礼具有很强的风俗习惯的特征,具有很强的习俗性。应该根据婚姻双方及收受款项一方所在地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的方式进行处理。

从彩礼的给付时间上看,一般应从男女之间协商婚姻开始,直到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时为止。但是也要结合民间风俗,有些地方在婚姻登记之后、婚礼举办前这一特定的时间内为促成婚姻目的的财产给付,仍应认为是彩礼的给付。

二、返还彩礼的法定性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彩礼返还以当事人是否为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的依据,对于彩礼能否返还具有法定性。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双方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确未共同生活的,在双方离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与返还。

(3)双方登记结婚,婚前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根据实际给与返还。

由上述可知,尽管可能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但是毕竟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被告非因为彩礼而导致生活非常困难,所以不得请求返还彩礼。

故此,“彩礼”的返还,涉及到各地的习惯、风俗,有时,返还与否与数额,有时也要看法官的经历及自由心证;试想一下,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之名同居时间较长,甚至生育子女,当事人再以“未登记结婚应退还彩礼”显然不公,且同居生活期间,也许这些彩礼早已消费殆尽,很难举证。因此,我们应该综合各种因素,衡量自己的诉请。

以上就是丁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结婚给的三金包括在彩礼钱内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0175.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12月 20日 下午12:56
Next 2022年 12月 20日 下午1:04

相关推荐

  • 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两年

    导读: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4、双方来往的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等等。关于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两年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婚姻家庭 2023年 5月 31日
    20700
  • 是谁提出离婚就要赔偿对方吗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是谁提出离婚就要赔偿对方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婚姻家庭 2023年 6月 21日
    17900
  •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男方是否会赔女方损失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男方是否会赔女方损失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家庭 2023年 6月 18日
    13200
  • 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婚姻家庭 2023年 4月 21日
    13400
  • 离婚协议可不可以约定生效时间?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协议可不可以约定生效时间问题带来帮助。

    婚姻家庭 2023年 4月 24日
    113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