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认为生效调解协议有错误的,一般不能提出申诉,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院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一条调解书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二条离婚判决不得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
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
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
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
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
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认为调解书有错误的,不能提出申诉,应该向法院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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