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1、深圳刑事拘留一般14天。
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拘留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
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由谁执行?
1、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拘留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在深圳,若是公民知道自己的家属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可以咨询律师深圳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若是有必要,公民在得知自己的家属被拘留之后,就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律师接受辩护委托之后,可以结合实际案情确定是否有必要会见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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