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属于仲裁范围吗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建筑工程纠纷属于仲裁范围吗,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建筑工程纠纷属于仲裁范围吗

属于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建筑工程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工程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二、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返修处理。

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

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3、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

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

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和外观,也可不作处理。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轻微麻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刮涂、喷涂等弥补,也可不作处理。

再比如,混凝土现浇楼面的平整度偏差达到1Omm,但由于后续垫层和面层的施工可以弥补,所以也可不作处理。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我们可以了解到能不能仲裁其实主要是看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确定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而且约定的事项又属于可以申请仲裁的范围,那么就可以进行仲裁程序了。

以上就是傅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纠纷属于仲裁范围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1273.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12月 20日 下午7:47
Next 2022年 12月 20日 下午7:52

相关推荐

  • 工程造价合同纠纷起诉要多少钱?

    导读:工程造价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如果打官司的一般需要几千元左右的诉讼费用。但是纠纷案件的类型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标的额不同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起诉所需要的费用的。

    税务类纠纷 2023年 1月 4日
    27500
  • 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怎么打官司

    导读:准备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去法院的立案庭进行立案,法院受理之后会在开庭前三天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会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理此案,还会下达书面的判决书。

    税务类纠纷 2022年 12月 15日
    15400
  • 中标违约需要怎么样进行赔偿

    导读:中标以后出现违约行为,要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中标之后招标单位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前需要签订合同,并且投标方不能随意弃标,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税务类纠纷 2022年 12月 20日
    15800
  •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吗,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吗,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税务类纠纷 2023年 1月 3日
    13800
  • 施工单位损坏设备如何赔偿?

    导读:施工单位损坏了设备的,一般按损坏设备的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承担维修设备、置换设备等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财产的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税务类纠纷 2022年 12月 13日
    208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