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罪立案后,如果经侦查,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肇事者死亡等情形的,可以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4、犯罪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立案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肇事者死亡等,可以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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