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到反担保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在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到反担保函,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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