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三种借条无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条不完整还有效吗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哪三种借条无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条不完整还有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哪三种借条无效

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未写明借款事由;

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这三种借条没有法律保护,所以借钱要写清楚借钱的目的,以及不要和未成年人签订因为他们民事行为承担能力,借款人是受威胁,受胁迫,非出于自己真实意愿而写下的借条,这种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条不完整还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借条内容不完整,但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和借款数额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未写明借款事由;

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这三种借条没有法律保护,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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