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有哪个机关执行

导读: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暂住地)的派出所执行。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一、检察院取保有哪个机关执行

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都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暂住地)的派出所执行。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此外,对于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或者被取保候审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或者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一)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

(三)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如何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由其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变更后的居住地在异地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原执行机关应当与变更后的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变更后的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并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有不少人认为当事人都取保候审了,说明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等取保期限届满,办案机关就会自动撤案,强制措施也就自然解除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得到相关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书面通知或明确答复之前,取保候审都不是“免责金牌”。

以上就是蒋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取保有哪个机关执行》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2973.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12月 22日 下午1:41
Next 2022年 12月 22日 下午1:51

相关推荐

  • 刑事案件不认罪会无罪释放吗

    导读: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拒不认罪,将会从重判处,本来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一定判处实刑。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27日
    15000
  •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骗取贷款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13日
    13100
  • 什么行为才能构成诈骗?

    导读: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行为人采用积极的虚构事实或者是消极的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数额较大,具体的情况包括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人属于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等等。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4日
    17000
  • 为境外剌探国家秘密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导读:为境外剌探国家秘密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28日
    14400
  • 涉嫌故意伤害公诉人讯问后就可以委托辩护人吗

    导读:涉嫌故意伤害公诉人讯问后就可以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30日
    114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