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没买停车位可以在小区停放吗
事实上,在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要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都属于业主共有。
所以,业主没买停车位,没有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应该允许业主开车进小区停放。
并且,小区物业没有业主的授权,对小区停车位只有管理责任,如果发现有未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物业不能阻止。
如果业主开车遭到物业阻挡,可以按以下处理:
1、确定其是否得到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授权;
2、对方无授权的,可以跟物业协商;
3、双方协商不下的,业主可以找业委会出面调解。
另外,如果因为物业阻止,导致业主无处停车,或者被迫停在人行道上受有损失的,比如车子停在外面被盗的,业主损失较大,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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