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程款不给的,农民工可以催告发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工程优先权起算日
1、约定付款期限的。
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中明确约定工程价款付款期限的,或者事后就付款期限达成协议的,优先权起算日应设定为付款期限届满之日。
2、未约定付款期限的,优先权起算日应从工程价款结算之日起计算。
在工程结算前,由于工程价款数额不确定,承包人无法向发包人主张相应工程价款,更无法行使优先权。
而在工程价款结算后,工程价款已经明确,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承包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由于优先权行使期限不确定,会导致在相关不动产上难以设定他项权利。
故应将优先权起算日确定为工程决算之日,即能督促承包人及时行使优先权,又能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农民工工程款被拖欠的,农民工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经法院判决后,仍然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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