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只需要股权解除质押,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与重组无关。
一旦重组方案通过,可以随时解压,不会影响公司企业的重组事宜。
根据上文小编的解释,大家应该了解到在股权进行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所以股权质押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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