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抵押自己的房屋为债务担保的,抵押房屋的期限是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什么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
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
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第三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4、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5、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6、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7、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所以房屋抵押担保的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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