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盗窃危险物质罪的量刑如下: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盗窃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的行为。
盗窃危险物质,是指秘密窃取各种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枪危险物质取走。
其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取得危险物质为暗中进行。
(2)行为人秘密窃取枪危险物质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即秘密是针对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而言的。
因此,即使窃取危险物质时,已被他人发现或暗中注视,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窃取行为不被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
实施秘密窃取行为的手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撬门扭锁、翻墙越窗、顺手牵羊等。
行为人只要盗窃上述对象物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由于本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是危险物质,而非一般公私财物,因而成立本罪并不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抢夺危险物质,是指公然夺取危险物质的行为,即在危险物质的所有者或保管者在场的情况下,突然公开将危险物质夺走。
抢夺危险物质的行为一般是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将危险物质抢走,也有的表现为当着危险物质所有者、保管者的面,在其防卫能力减弱如患病、醉酒的情况下,公开取走危险物质。
抢夺行为的特点是发生时间短暂,其所有者、保管者可立刻意识到上述物品的丧失,有时还可将上述物品当场追回并抓获罪犯。
行为人只要抢夺了上述对象物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而且,由于本罪犯罪对象的特定性即危险物质,而非一般公私财物,故而成立本罪不要求被抢夺的危险物质数额较大。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危险物质而故意窃取、夺取。
如果不知是危险物质而窃取、夺取的,如出于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行窃,盗窃了危险物质的,不构成本罪。
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窃取、抢夺危险物质,一般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是可能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抢夺危险物质,是指公然夺取危险物质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的规定如上。
以上就是郭律师为大家整理的《一般盗窃危险物质罪是怎么量刑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4069.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