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
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
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
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
3.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
3.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
3.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我们可以了解挪用公款无法偿的话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判刑也是比较重的,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中千万不要做犯法的事情。
以上就是唐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挪用公款无法偿还判多久,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4284.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