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包括继承人,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刻制清算组图章;
在银行开立帐号;
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接管破产企业。
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
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
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
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
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
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公司解散要进行清算的,清算组成员不包括继承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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