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欠款多长时间就会失效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欠款多长时间就会失效,解决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的方法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民法典中欠款多长时间就会失效

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保护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欠款追讨的期限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解决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的方法

1.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2.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

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欠款追讨的期限是三年,若要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在期限内尽快追讨欠款,否则欠款能否追回将得不到保障。

以上就是陈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中欠款多长时间就会失效》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4736.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12月 23日 下午5:20
Next 2022年 12月 23日 下午5:40

相关推荐

  • 有借条没有提款和转账记录能要回钱吗

    导读:有借条有人证没有转账记录不一定可以要回钱,为了保证钱可以被要回来,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据: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要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22日
    22500
  • 债务人恶意逃债打官司怎么处理

    导读:法院立案以后依法确定开庭时间,开庭之后经过法庭调查、原被告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结果,但是在宣判之前也可以先进行调解,如果被告方欠钱不还的情况属实,原告合理的诉求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14日
    13300
  •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债务人转让债务应该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27日
    14100
  • 民法典执行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执行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29日
    13600
  • 法律规定怎么判断是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导读:可以通过行为的手段方式判断是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比如说如果有恶意转移或者是变卖财产,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当然了,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的债权对于债权人所造成的损害,这种情况之下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这种行为。

    债权债务 2022年 12月 22日
    145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