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1、如果行为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双方都明知的,双方均构成破坏军婚罪;
2、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另一方不明知的,则明知的一方构成破坏军婚罪,不明知的一方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3、如果双方均不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的,则根据情况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破坏军婚罪指的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破坏军婚在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怎么处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是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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