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多少年,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并且在合同中载明年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居住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这是因为居住权主要是为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主要是源于赡养、扶养和抚养的需要,往往涉及到的是家庭成员、配偶的特有或应有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我国居住权的享有人只能是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不可以享有居住权。
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
在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则可以转让,如转让某年对某土地的收获权。
就人役权的性质而言,它不能与权利人相分离,故权利人死亡,其权利即行消灭”。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受居住权的目的和性质的限制,应当明确居住权是一项不可转让的权利。
4.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
这一点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
居住权因为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居住权的这种期限的长期性、终身性无需在合同、遗嘱、遗赠中规定下来。
应解释为当然应当这样,或理解为是一种当然的默示条款。
5.居住权因为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即用来供无房屋的人居住的,是用来确保其生存利益的,所以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上市让与给他人。
出租也只能是出租房屋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并且,居住权不得由他人继承。
这一点表明了居住权权利主体的特定性。
综上所述,房屋居住权和使用的年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并且在合同中载明年限。
经过以上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读者对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年限多久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以上就是王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年限多久》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7492.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