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所以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给姐姐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吗
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的变更与撤销分两种:
1、明示。
若前后两份有效遗嘱的内容相互冲突,则在后遗嘱撤销变更了在前的遗嘱。
但公证遗嘱须由在后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2、默示。
①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②遗嘱人故意破毁遗嘱的。
须注意:
破毁公证遗嘱时,须将遗嘱人保存的正本与公证机关保存的原本一并破毁,方可引起撤销遗嘱的法律效果。
我国的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的效力,而且通过立遗嘱可以指定财产继承人,而且对指定的人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想给谁都可以,小编针对大家的问题整理了以上资料供大家参考,如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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