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合同纠纷不一定要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如何预防合同纠纷
(一)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状况。
订立合同之前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欺诈纠纷和违约纠纷。
调查了解资信状况主要指查验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信誉程度等。
如果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良好,则合同订立后履约就可能得到保证;
如果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不佳、商业信誉不好,甚至濒临破产境地,自然欠缺或没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与这样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就会有很大的风险,合同订立后也会产生纠纷。
当事人在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的同时,还应了解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即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
一般来说,公民本人,法人的法走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均具有签约主体的资格。
其他人员代表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时,必须有授权委托书。
尤其是在通过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场合,代理人应当出具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否则,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形式要件不具备而可能引起合同无效纠纷。
(三)精心准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据。
为避免因条款的不完备或歧义而引起合同纠纷,当事人应精心准备合同条款。
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其他合同条款都可以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约定。
法律给予了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充分自由,当事人应详细约定,尤其是关于合同标的(包括名称、种类等)、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违约金或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合同主要之条款。
此外、根据合同性质或当事人需要特别约定的条款也应详细规定。
除了在订立合同时要精心准备合同条款外,对于合同需要变更、转让、解除等内容也应详细说明,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如果合同有附件,比如大型建设工程合同,对于附件的内容也应精心准备,并注意保持与主合同的一致性,不要相互之间产生矛盾;
对于一项既有用投标书.又有正式合同书.附件等包含多项内容的合同,要在条款中列明适用的顺序,如优先适用正式的合同书,合同书没有规定时,可适用附件和报投标书的规定,并且规定正式合同书可以约束附件及招投标书等。
再如,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依次的适用顺序是:
合作双方的协议、合作合同、章程等。
总之,精心准备合同条款,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
(四)及时、依法办理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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