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如果存在重婚,家暴等情况,还需要给与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过错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夫妻恩爱,白头偕老,是我们对婚姻最美好的向往,此外,夫妻之间还应该互相忠实,不背叛爱情,尊重对方,做到男女在家庭和婚姻关系中的平等。
这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如果大家还有相关方面的法律问题,来律师365网咨询律师吧。
以上就是傅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离婚有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29751.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