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给人做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1、被控告。
如果借款人违约还款,出借人就会控告保证人。
不过,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后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证中,出借人找借款人还款未果的,经过诉讼或是仲裁后还是不还的,并且经过法院执行后确定无力还款的,那么出借人即可转而找保证人还钱。
而连带保证的责任较重,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钱,并且不管是追偿还是控告都没有先后之分。
2、被宣判破产。
如果保证人的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着债务人一样被宣判破产。
不过,保证人被追偿后,可以接着找债务人还款。
如果债务人不肯积极还款的,照样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追偿的。
一般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时得走以下的步骤: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债务人积极还款,并提供保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2、到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根据管辖法院的规定,一般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起诉被受理立案后,接着按照法院给的通知书进行。
4、按时出庭应诉,如果提起诉讼后,没有出庭应诉的,那么法院可以做撤诉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协商约定的。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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