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哪些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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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国家土地所有权就是指国家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些权利的行使主体只能是国家,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进行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否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在现实中,各地都设有土地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到出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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