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换法人的,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公司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得主张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具备什么条件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主要指:
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
滥用职权,违反政策,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更换法人代表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所以法人代表变更后,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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