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在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到期前,按照合同约定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到期后不再续签的告知函件或邮件等。但需注意的是,函件的发出一定是以公司的名义,最好加盖公司印章;
如果是以邮件形式发出的,需为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指定邮箱或双方业务交集过程中进行对接的邮箱。
2、一般来说,合同的自动续签约定,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合同的法律行为。通常表述为:
“期满前30日内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到期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直至一方书面提出终止或双方重新签订同类型业务的合作合同为止。”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上述讲解可以看出,商业合同中约定的自动续约条款并非只能一直合作下去,但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约定好双方合同的解除方式以及再次续约的续约期间,以便于后续突发情况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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