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读:1、客体上,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主体上,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如果行为人直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致使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燃烧、爆炸的,则应以本罪论处。这时的破坏是行为人的行为直接所致并由此成为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燃烧、爆炸的原因。

(二)客观要件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的破坏行为足以危害或者已经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行为轻微或者破坏次要零部件,不足以发生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宜以本罪论处。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以其他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贪财图利、报复泄愤、嫁祸于人等。无论出自何种个人动机,均不影响定罪。

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手段的,或者采用开、关等手段,足以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成立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通常情况下,确定某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是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还是构成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主要看受破坏的易燃易爆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破坏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如果破坏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以上就是薛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33233.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3年 1月 2日 下午12:30
Next 2023年 1月 2日 下午1:00

相关推荐

  • 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敲诈勒索如何量刑?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些人不愿意靠自己去赚取生活费而是选择去敲诈勒索别人。那么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敲诈勒索如何量刑?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一 .敲诈勒索如何认定? 1.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如以下: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

    2022年 8月 25日
    12900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6日
    24100
  • 正式拘捕是不是一定会判刑对吗?

    导读:正式拘捕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一定会被判刑,因为当事人被拘捕之后公安机关会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调查,如果没有发现犯罪的行为,或者是没有犯罪的相关证据的,那么当事人就不会被判刑的。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29日
    16600
  • 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罪是否择一重罪处罚?

    导读:是择一重罪处罚,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罪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法条,只要构成两种不同的罪名就会择一重罪处罚,一般掩饰隐瞒罪的犯罪情形较重一些,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决。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15日
    16500
  • 被刑拘的期限是多少天?

    导读:被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十天,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刑事拘留的期限就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即延长到十四天,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此时就可以对犯罪行为人予以三十七天的拘留。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4日
    147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