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进行查缉,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垫付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及时书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有关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进行查缉,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垫付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师365网进行咨询,律师365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以上就是卢律师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肇事逃逸不来处理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33742.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