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对自然人的人身权益,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人有特定意义的物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功能
1、调整与抚慰功能。
受害人在自己的非财产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无法确定其损害数额,此时通过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侵害人进行赔偿,对其非财产性损失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有所救济和帮助。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的时候,对其进行适当金钱上的补偿,也比较符合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
2、惩罚功能。
是精神损害赔偿作为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之一所具有的重要功能。
民事责任一般以维护现有利益的特点,而对于违法行为的惩罚一般有刑法通过刑罚进行调整。
但是作为民法的立法目的而言,必将有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以及对于人们日常行为的必要引导。
因此,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若能够在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的基础上对于违法行为有一定的惩罚作用,那么就必将寻求到惩罚违法行为人和救济权利受害人的最佳平衡点。
3、替代补偿功能。
在受害人的心理、生理、精神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其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无法可以直观的计算出,并且也是难以估量的,而精神损害赔偿恰好可以通过金钱的补偿以替代承担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的责任。
以上就是董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中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34447.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