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由于公司人格独立,股东原则上并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公司的存在有哪些
价值
1、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
2、一人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不仅较为简易,而且可以因此降低经营成本。
3、大规模公司借由转投资成立一人公司后,可借此分散经营风险。
4、在家族企业设立一人公司后若原有股东死亡,可以继承维持公司继续经营,不致因股东死亡公司即须解散,因此可产生企业维持效益,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与维持具有正面意义。
5、有利于高科技、高风险的新兴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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