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中如何通过诉讼离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要准备好诉讼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带齐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
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
作为原告,你应该根据你的诉求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第二、核对证据时,要辨明真假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
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
需知证据是法院定案的依据,在证据问题上疏忽了,就会使自己陷于被动局面。
当然,对这个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理辩三分。
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确凿属实,也应承认。
因为真的终究是真的,不会因为自己进行反驳就会变成假的。
3、说清楚诉求,从容应答在审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讲清事实方面下功夫。
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还要通过起诉或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把应该讲的话全部讲出来。
还要注意学习法律,把话讲到点子上。
只有把握住事实,又掌握有关法律,才可能胜诉。
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的提问做出适当的辩论。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因对方的言语而恼怒,切忌在法庭大闹。
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
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可知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存在离婚理由,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且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具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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