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裁定子女抚养费后,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就生效,一方要按离婚协议书约定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1)抚养费应定期给付。
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
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
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
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2)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现实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之后,才能据此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
当然,要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后,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子女抚养费给付时,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生效,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约定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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