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在拆迁的时候,都能够得到补偿,当然如果说这个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价值,那么这种房子在拆迁的时候,政府会进行一定的补偿。
折迁企业按照要求规范向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权人或应用人付款的各种各样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设费)
用以补偿被拆迁房屋使用权人的损害,以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和折旧费水平划档,按平米价格测算。
(2)资金周转补偿费
用以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性定居房或自寻烦恼临时性住所的麻烦,以临时性定居标准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补助。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以激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主动帮助房屋拆迁或积极舍弃一些支配权如同意迁到近郊区或不规定拆迁企业安装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类规范由本地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多方面明确。
二、拆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必须在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实施拆迁;
(2)必须在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需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在批准的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主管部门提交延期拆迁书面申请,及证明拆迁需要延期的拆迁协商记录等相关资料;
(3)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应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工作流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实施拆迁单位名称、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等,接受监督;在拆迁过程中,要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制定项目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在拆迁期限内就拆迁事宜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与被拆迁人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内,将该协议报市拆迁办备案;
(5)依法对于被拆迁人进行安置和补偿,对于需要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
(6)自觉履行主管机关作出的拆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7)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及全面履行拆迁协议的规定;
(8)在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依法进行证据保全;
(9)依据国家的规定及拆迁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安置补助补偿费,周转过渡费等费用;相关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10)拆迁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不能提供拆迁安置补偿用房的,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11)拆迁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12)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拆迁办同意,拆迁人应对被拆迁房屋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并将补偿安置费提存后,方可拆除;
(13)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的,应当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迁办备案;
(14)拆除房屋及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等,应依法组织施工和渣土清运,保障拆除工程和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环境;
(1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保障性住房是属于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的住房,只要能够获得此房子,那么此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属于自己,如果遇到拆迁本人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当地政府所制定的补偿政策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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