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土地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导读:拆迁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等等,在收集相关的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那么就不会被采纳。

征地拆迁维权应当收集的证据有被拆房屋的的证件,还要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具体的性质,房屋拆迁的补偿证明,房屋被拆的时间;征地拆迁必段要合理合法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方可能还会收到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的红头文件。

1、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2、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 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 征地方案

(6)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在处理征地纠纷的时候,如果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因为各种原因发生纠纷的话,此时就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处理,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的时候,最好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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