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刑事诉讼谁负责举证

导读:刑事诉讼由检察院负责举证,但刑事诉讼包括自诉活动,在自诉案件中,被告方有罪的证据由自诉人自行承担。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据类型也非常多,比较常见的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一般证据确实充分的才能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

一、根据规定刑事诉讼谁负责举证?

如果是自诉案件,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如果是公诉案件,举证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二、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公诉案件中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四、刑事诉讼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是指哪些?

1、客观性。

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2、真实性。

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

3、合法性。

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刑事诉讼谁负责举证的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是不一样的。但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证据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被法院采纳,比如证据的类型,取证方式,取证程序等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定罪证据之间需要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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